淮北市第二看守所是淮北市的公共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对市局分设机构及检、法部门依法逮捕、刑事拘留和起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管教育;对留所服刑人员进行监管和劳动改造。
看守所性质任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之规定,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人员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2、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员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在押人员的生活和卫生;保障、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3、看守所必须坚持严密警戒看管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坚持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和文明管理,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严禁打骂、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员。
4、看守所必须坚持严密警戒看管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坚持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和文明管理,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严禁打骂、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员。
5、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淮北市第二看守所对社会开放:
2010年9月20日下午,市第二看守所举行对社会开放启动仪式。当日,包括社会监法制督员和各家媒体记者在内的20余名社会人士,应邀成为首批参观者。
10月1日起正式对社会开放市第二看守所是我市惟一一所关押各类犯罪嫌疑人的刑事羁押专门场所,目前关押量在600人左右,属于国家大型看守所;共设有32个监室,其中已决犯监室4间,未决犯监室27间,其中包括女监室3间、未成年人监室、老年人监室各1间。从10月1日起,第二看守所全面实行对社会开放工作。根据公安部规定,将开放已决犯监区,接待室、会见室、提审室、医务室、伙房和洗浴设施等部分管理场所设施。
对于在押人员信息、案情信息、监控、未决犯监室等不对社会开放。对社会开放对象以社会团体为主,开放方式以公安机关或第二看守所邀请为主。对于申请到二看参观的社会团体和个人,需经过审批程序并报局分管领导批准。监区出入要求很严格记者一行先后参观了接待室、会见室 等场所。由于这些场所处于监区之外,相对要求较为宽松。